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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首届宿州市十佳律师暨2013-2016年度宿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宿州市优秀律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1955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8-15

宿律协字[2017]3号

各县区律协联络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安徽省十佳律师暨2013-2016年度安徽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安徽省优秀县域律师事务所安徽省优秀律师安徽省优秀县域律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已转发给你们;根据工作计划和需要同步开展首届宿州市十佳律师暨2013-2016年度宿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宿州市优秀律师评选工作,省、市联评。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思想引领、能力提升、精神激励”为主线,以“弘扬律师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律师规范执业、选树行业先进典型”为主旨,激发广大律师工作热情,促进律师专业成长,推动全省律师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

三、评选项目及推荐名额

宿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7家、宿州市优秀律师23名、宿州市十佳律师10名(从市优秀律师中评?。?。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用等额评选方式,程序如下:

(一)推荐

1.各推荐单位根据市律协通知及评选标准,在分配名额范围内推荐本辖区参评候选单位和个人,应将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于2017年8月21日前报评选办公室。推荐办法和程序由各单位根据市律协的通知要求自行把握。

2.推荐单位对推荐材料应认真审查核实,装订成册,连同推荐报告报评选办公室。

3.市直各所根据自身情况,在宿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安徽省优秀律师的评选奖项中,每所分配1个名额,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应于8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律协秘书处。

(二)评选

1.初评

评选办公室对推荐对象及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评选委员会审核。

2.审核

由评选委员会审核确认侯选对象名单。

3.公示

经评选委员会确定的拟表彰对象名单通过“宿州律师网”或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从公告之日起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侯选单位和个人提出异议,对有异议的,评选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5.结果确定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评选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五、评选工作若干政策把握

1.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1)律师事务所存续时间不满四年、律师在宿州市连续执业不满四年的;

(2)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行政处?;蛐幸荡Ψ治绰哪甑?;

(3)涉嫌违规被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集中统一管理律师业务档案的;

(5)未按要求使用律师应用管理系统的;

(6)律师没有完成法律援助义务的;

(7)律师事务所未建立党组织的。

2. 在评选过程中参选对象受到投诉,则中止其参评资格,并立即组织人员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由评选委员会确定其是否可以继续参评。

3.对受表彰对象按照《安徽省律师表彰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动态监督。

4.律师事务所、律师参评资格的时间计算基准日为评选通知下发之日。

5.候选对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进行有悖于评选活动客观公正原则活动的,评选委员会将启动调查程序。对查证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6.推荐名额以2017年6月底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数量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至各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在分配名额范围内推荐,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届评选中获得某种表彰的,原则上不再参加同类表彰评选。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工作,成立专门评选工作机构,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该项工作。

2.积极发动、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做好评选宣传工作,将通知精神和评选条件广泛传达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参评,选树先进典型。

3.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各单位在自评、推荐评分等阶段应严格遵照本通知的条件和程序,把好推荐审查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4.材料齐备、推荐及时。申报、推荐材料应真实、齐备。各推荐单位要将推荐对象产生过程、推荐理由、审查及推荐意见等工作形成报告,连同推荐候选对象材料一并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准备推荐材料。逾期,将视为放弃参评,材料以邮寄方式报市律协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申报、推荐材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参评对象依据“评分表”确定的相应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律师事务所先进事迹简介(300字以内)和律师先进事迹简介(200字以内)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5.评选工作中如有问题以及对评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七、其它事项

1.评选材料和表格区分为安徽省和宿州市(暨一份参加安徽省评选,一份参加宿州市评?。J新墒π岵簧栌判阆赜蚵墒κ挛袼陀判阆赜蚵墒ζ姥?。

2.各县区、市直所推荐的候选人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从中推荐参加省协会评选。未被省协会评选上的,作为市级协会十佳或优秀;被省协会评选上的不再参加市级评选。

3.8月21日前,各县区、市直各所将推荐人员(单位)名单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纸质、电子档同时报送,邮箱szsfjlsk@163.com

4、8月17日至18日按照评选标准对市直各所进行现场检查评分。

联系人:李厚坤、李娜;

联系电话:0557-3029482

电子邮箱:szsfjlsk@163.com。

                       宿州市律师协会

                       2017年8月15日

 

 

附件:

 附件1:省(市)候选人(单位)推荐名额分配一览表.

附件2-1:评选标准.

附件2-2:宿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分表.

附件2-3:宿州市优秀律师评分表.

 附件3-1:宿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推荐表.

 附件3-2:宿州市优秀律师推荐表 .

附件4.1:材料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