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5300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9-11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8﹞143号)精神,灵璧县安徽鑫光律师事务所于8月23日率先在全市设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9月10日,该调解室成功完成一起律师调解活动,这也是全市首例律师调解案例。
2019年9月9日,刘某因王某拖欠劳动报酬一案到鑫光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经接待律师审查后,认为该起纠纷涉及事项属司发通﹝2018﹞143号文件规定的律师调解受案范围,遂向刘某进行释明,经刘某同意后签署了律师调解申请书,同意律师调解员对纠纷进行调解。9月10日上午,律师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律师调解工作室对双方涉及纠纷进行调解并制作了律师调解笔录。在律师调解员的积极工作下,双方当事人对案涉事实及证据进行了确认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均同意就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本起纠纷在作为中立第三方律师主持下的成功调解,体现了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中的职业优势、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有利于强化律师行业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公信力,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本起律师调解的顺利完成,创造了多方共赢的可喜局面,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