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481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3-14 |
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所在单位:
根据《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会费收取工作的通知》(皖律协5号)要求,现将宿州市2025年度会费收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
1.按照《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减免实施办法》及其他政策性文件规定,执行标准:宿州市直、埇桥区直为三类地区、萧县、砀山、灵璧、泗县为四类地区。三类地区个人会费每人每年度为1200元,团体会费每所每年度标准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20人以下的,团体会费为 20000 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21-50人的,团体会费为 25000 元;四类地区个人会费每人每年度为 1000 元,团体会费每所每年度标准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 20 人以下的, 团体会费为 10000 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 21—50 人的, 团体会费为 15000 元;
2.符合减免条件的会员,填写《安徽省律师协会个人会费减免申请表》(见表三)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初审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市律协审核。
二、
1.各律师事务所转账交会费应体现律师事务所全称。
2.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转款交会费注明单位全称、姓名以便开具发票)。
3.各单位应当于2025年4月30日之前将上交会费汇至宿州市律师协会账户。
宿州市律师协会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宿州市律师协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宿州市分行埇桥支行
账号:1312047109024931136
联系方式: 李靖(财务) 3033466
邮箱:szsfjlsk@163.com
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3月10日